公开征求意见!粤A车牌指标申请条件拟放宽,摇号配置额度增至8万个
1月1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月18日。
与现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提高增量指标摇号配置额度,并向节能车指标倾斜(由每年1.2万个增加至每年4万个);放宽单位和个人的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增加个人增量指标摇号阶梯,提高“久摇不中”群体摇号中签率(将每摇号24次(即2年)增加1个摇号阶梯调整为每摇号12次(即1年)增加1个摇号阶梯,最多8个摇号阶梯)等。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自2012年7月起实施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现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征求意见稿》保持现行办法的政策思路和基本框架,结合国家和省政策情况以及广州实际,统筹兼顾促进汽车消费、缓解交通拥堵、推进节能减排等情况,按照‘总体不变,局部优化、减排优先’原则,对部分条款进行优化完善。”
增加摇号指标,降低申请门槛
为规范管理,小客车指标分为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三种类型。单位和个人新增小客车需要办理登记的,应按规定申请增量指标,根据新增小客车车辆类型和使用范围,增量指标又细分为节能车增量指标、普通车增量指标和新能源车增量指标。
其中,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实施总量控制,每年额度为12万个,与现行办法一致,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配置;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无总量和资格限制,可直接申领。
《征求意见稿》将提高增量指标摇号配置额度,并向节能车指标倾斜。具体来看,保持每年12万个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不变,摇号配置额度由7.2万个提高至8万个,竞价配置额度由4.8万个降低至4万个。
同时,为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型,增加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由每年1.2万个增加至每年4万个,节能车摇号指标、普通车摇号指标、普通车竞价指标的配置比例由1:5:4调整为1:1:1。
换言之,现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每个配置周期内,节能车摇号指标、普通车摇号指标、普通车竞价指标分别为1.2万个、6万个、4.8万个,《征求意见稿》中三者增量指标均为4万个。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拟放宽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具体来看,单位申请方面,将纳税额统计范围由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三种税收扩大到除车辆购置税、非税收入、滞纳金、罚款和代扣代缴税款以外的全部税收总额。个人申请方面,取消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居住证和申报居住登记条件,且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的,同时取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拟增加个人增量指标摇号阶梯,提高“久摇不中”群体摇号中签率。据了解从2020年1月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将于今年6月30日有效期满,将有关措施合并进《调控办法》。为更好地兼顾摇号的公平和效率,参照北京市做法,将每摇号24次增加1个摇号阶梯调整为每摇号12次(即1年)增加1个摇号阶梯,最多8个摇号阶梯。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拟将取消对中型客车的调控,缩小指标调控的车型范围,释放中型客车的购买需求,促进中型客车消费,减少出行对道路资源的过度占用;拟将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政策,取消周转指标;同时将更新指标申领期限和因车辆被盗抢申领其他指标的期限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并新增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夫妻之间变更登记申领其他指标的规定。
中小客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由调控前的18.6%下降至调控后的5.7%
事实上,广州市自2012年7月起实施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现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经评估,调控政策基本实现了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车辆节能减排、缓解交通拥堵、为公共交通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的预期目的,应继续实施,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优化完善。
自调控政策实施以来,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累计配置各类指标约462.6万个,其中增量指标158.9万个、更新指标180.6万个、周转指标0.7万个、其他指标122.3万个(含新能源车指标约102.6万个)。
同时,广州市中小客车保有量由2012年6月底的169.4万辆增长至2023年12月底的320.8万辆,年均增长约13.2万辆,年均增长率由调控前的18.6%下降至调控后的5.7%,中小客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调控政策已实施十一年,已形成完善的政策实施工作机制和技术支持体系,具备科学的服务信息系统和便捷透明的公众服务渠道,有效保障日常业务顺利开展。本次修订结合广州市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做法,对部分条款进行优化完善,文件的合理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认为。
除了广州外,2023年12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提出深圳将适当放宽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并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
具体来看,申请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普通小汽车摇号次数确定阶梯数。累计参加摇号1至24次未中签的,为第1个阶梯;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第2个阶梯……以此类推,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一个摇号编码。
此外,常规增量指标中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每年8万个,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配置额度限制,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士表示,“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可以增加所有参与小汽车指标摇号申请人的中签机会,而且累计参加摇号期数越多的申请人,中签率就越高。”
汽车消费作为大宗消费,是当前稳经济、促消费的重要抓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包括广东省、湖北省、山东省、海南省、吉林省、福建省、江西省等省份,以及市一级的行政地区中比如广州、深圳、郑州、青岛、太原、武汉、南京、苏州等近20个省市出台了相关刺激政策,多是以消费券、补贴等形式出现,补贴金额共计上亿元,在个别汽车保有量较大的地区,也辅以增加牌照额度等宽松政策,各地希望持续提振汽车行业发展的态度不言自明。
有汽车业内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地方鼓励汽车消费政策较为直接、针对性较强,加速潜在消费者的需求,使更多的消费意愿得到释放,短期内可以大幅拉动销量。
作为全国消费大省,广东省积极出台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去年9月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广州、深圳汽车限购政策,完善购车资格规定,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11月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在稳定汽车消费方面,聚焦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提出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促进汽车消费的关键,不仅是加强产品端消费,更在于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除针对性的放开限购之外,从购买管理到使用管理的转变,是近年来政策发展的重要方向。2023年以来相关政策明确直接降低消费者购买成本、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精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外,同时也聚焦使用端,优化汽车消费环境,包括放宽二手车交易,给予新能源车在限行、牌照指标、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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