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发文: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
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最近几天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是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加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访问管理,加强虚拟货币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和广告管理,严厉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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